Tuesday, September 28, 2010

二次金改案: 檢察官 vs. 杜麗萍

你有看過那麼好心的檢察官嗎?  
怕你罪加一條 (侮辱公署) 有鬼哦
哀啊 台灣的司法人員養成教育
為誰服務呢 (還要我說呀?)
還有 素質差的 離譜的  聽聞過吧
爛檢調 爛法官 不是以前才有

〔自由時報 Sep 25 記者劉志原、林俊宏/台北報導〕台北地院昨再開庭審理二次金改案,被告元大證券前董事杜麗萍強調,特偵組傳訊她時,檢察官要她不能說元大給扁家的兩億是政治獻金,並要她說扁知情,否則就將她羈押。特偵組檢察官越方如則強調,這絕不是事實。...

檢察官指控杜麗萍曾為元大馬家送兩億到扁家, 後來再替前第一夫人吳淑珍從國泰世華保管室,搬七.四億現金到元大馬家的「元大花園廣場」豪宅存放,並由馬家協助匯往海外洗錢。杜麗萍說,她沒有洗錢,檢方當庭質疑,若不知錢的來源,為何要自殺,且在搬錢時還變裝戴假髮,杜麗萍當庭激動回嗆「我哪有畏罪自殺」。...

特偵組蒞庭檢察官越方如則當庭提醒杜麗萍說,「不要再講了,有媒體在」,庭訊後,越方如解釋,因杜麗萍說的不是事實,若被媒體寫出去,杜麗萍可能會被追究「侮辱公署罪」,她才好意提醒。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