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unday, February 5, 2012

北京罰蘋果iPad商標侵權

2012-2-5   蘋果iPad商標侵權 首遭北京開罰11.2億

〔記者高嘉和/綜合報導〕美國蘋果在中國iPad商標侵權訴訟去年底在深圳法院敗訴後,北京市工商局日前對蘋果在當地的經銷商開出了第一張金額高達二.四億人民幣(合約新台幣十一.二億元)的罰款通知書。中國媒體形容,這侵權案將升級,各省工商局恐跟進圍剿蘋果逾百億人民幣的罰金。消息來自於中證網,中國對海外的官方喉舌新華網引用這篇報導,並列為焦點新聞。

台灣唯冠轉投資的深圳唯冠是在二○○一年先在中國取得iPad商標專用權,主要是做為推出一款iPad同名的電腦產品,但銷售並不佳  ...   二○○九年 ... 年底與台灣唯冠簽署協議,以三.五萬英鎊(約一百七十萬台幣)買下全球商標權  ... 怎料隔年,蘋果與IP公司向中國商標局申請iPad商標的轉讓過戶時,竟被中國商標局駁回。理由是母公司台灣唯冠與IP公司簽約並未取得深圳唯冠授權,依中國(匪的?)法律規定,IP公司應與深圳唯冠簽約轉讓、而非台灣唯冠。

.... 據報導,深圳唯冠受○八年金融風暴衝擊後,因積欠中國銀行、民生銀行等八家銀行債務約一.八億美元,銀行團已委託一家和君創業接手財務重整,因此蘋果iPad在中國商標官司對手是這些債權銀行。據報導,蘋果iPad進入中國時曾商討過商標轉讓,唯冠起初叫價一千萬美元,後來甚至提高到四千萬美元,但因喊價太高蘋果沒接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