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uesday, March 27, 2012

護航考上教師被判無罪

三不五時會聽到一些怪怪的判決
老問題了 一些 法官/檢察官 的頭殼有問題
如果不是恐龍蛋孵出來的 那大概是火星來的


自由電子報   2012 Mar 27  護航讓人考上教師 不算圖利判無罪

〔記者陳賢義 、項程鎮/綜合報導〕8年前台東縣一場國中老師甄選,爆發考試委員護航特定考生案,台東地檢署以圖利及偽證罪起訴涉案校長和老師,台東地方法院昨審結,以 該考生雖因此錄取,但不能轉換成被告財產上的不法利益(意指被告財產沒因本案而增減),且教職薪水屬當事人辛勞所得,非貪污治罪條例之圖利罪所稱「利 益」,難以認定兩造具相當關聯,所以判決無罪。 東檢主任檢察官吳怡明表示,將在接獲判決書後,研擬是否提抗告。但民間司改會執行長林?正指出,台東地院的判決讓人覺得怪怪的,他認為涉及舞弊的校長和老師應成立圖利罪。 .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