Friday, September 2, 2011

法務部長竞然說這種話

哀呀 "中華民國" 的 法務部長 竞然說這種話
如果真的有事實證據 檢察官就該直接起訴了
法務部長 不可以談個案 你在上面放什麼話
你現在的身份是國家的公務員/政務官 不是"中國"國民黨的黨工
是黨國不分的薰陶太厚重太習慣了還是怎樣