〔記者王貝林、凌美雪、彭顯鈞/台北報導〕為慶祝建國一百年成立的建國百年基金會,其組成、運作備受質疑。立法院預算中心針對一百年相關預算的評估報告,就曾明確批評政府不但違法成立百年基金會,更刻意迴避立法院監督,...
.... 建國百年基金會副執行長蔣志薇昨回應表示,相關問題還要進一步了解,基金會暫時不予回應。總統府發言人范姜泰基則表示,總統府編列預算補助均依相關法令辦理,總統府年度預算也經立法院三讀審議通過。 (我註: "中國" 國民黨 在 立法院 佔多數)
建國百年基金會三千萬元基金中,政府公營事業出資七百萬元、公股民營化六百萬元,另向廣達電腦等六家民間企業募資一千七百萬元。
預算中心評估報告指出,公益勸募條例第五條第二項明確規定:「各級政府機關(構)得基於公益目的接受所屬人員或外界主動捐贈,不得發起勸募…。」政府向企業募款成立建國百年基金會,明顯違法。
評估報告指出,政府不但主導成立該基金會,行政院及捐贈基金的公營、泛公股代表,還有多人擔任董事,文建會主委盛治仁(甫辭職)更擔任執行長,可見該基金會亦由政府掌控。但政府公營或泛公股共捐一千三百萬元,僅占基金四十三%,並未過半,不須送預、決算書至立法院審議;
建國百年基金會三千萬元基金中,政府公營事業出資七百萬元、公股民營化六百萬元,另向廣達電腦等六家民間企業募資一千七百萬元。
預算中心評估報告指出,公益勸募條例第五條第二項明確規定:「各級政府機關(構)得基於公益目的接受所屬人員或外界主動捐贈,不得發起勸募…。」政府向企業募款成立建國百年基金會,明顯違法。
評估報告指出,政府不但主導成立該基金會,行政院及捐贈基金的公營、泛公股代表,還有多人擔任董事,文建會主委盛治仁(甫辭職)更擔任執行長,可見該基金會亦由政府掌控。但政府公營或泛公股共捐一千三百萬元,僅占基金四十三%,並未過半,不須送預、決算書至立法院審議;
待基金會成立後,總統府再補助高達五千萬元的鉅額營運經費,顯然是刻意迴避立院監督。... 但總統府是「機關」而非「機構」,不能捐款補助該基金會,也不能將總統府的補助,硬拗成屬於雜瑣無特定歸類的「其他收入」,所以相關補助明顯牴觸其捐助章程,「應予刪除」。
報告並說,文建會本身就是文化法人的主管機關,盛治仁卻兼任建百基金會的執行長及董事,球員兼裁判恐難發揮監督機制。
報告並說,文建會本身就是文化法人的主管機關,盛治仁卻兼任建百基金會的執行長及董事,球員兼裁判恐難發揮監督機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