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hursday, July 14, 2011

新竹市前議員涉A932萬助理費

2011-7-14 〔記者王錦義/新竹報導〕國民黨籍新竹市前議員李黃錦燕涉嫌從八十九年起,利用人頭虛報 議會補助的助理費,近十年來合計領走九三二萬多元,新竹地方法院依貪污治罪條例,一罪一罰合計四十九罪,判處李黃錦燕三百五十九年六個月刑期,應執行十年 有期徒刑,詐領九三二萬多元應予追繳發還市議會,無法追繳時以財產抵償;全案還可上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