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經濟日報╱特派記者賴錦宏/海口專題報導】
2010.04.05 04:29 am
海口台商表示,台商協會曾向公安廳長反映,有台商到海南種植芒果,種時台商種,收成時卻是附近居民「大家一起搶收成」。結果,小偷進了公安局,前門進、後門出;警方稱,所竊物品價值不到人民幣2,000元(約新台幣9,295元),所以不予量刑,讓台商傻眼。
更有種木瓜台商,每到收成季節,木瓜被盜,小偷把偷得的木瓜就在台商農場正對面公然販售,上面還保留印有台商農場的套袋,令台商氣結。台商稱,在海南從事農業除了種植,還得花費更多成本「抓小偷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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