〔自由時報 2011 Jan 6 記者黃維助、蘇永耀/台北報導〕行政院公投審議委員會昨晚「挑燈夜審」台聯黨主席黃昆 輝第三次領銜提出的ECFA公投案,表決後以十比四的票數駁回。這是在野政黨自前年起連續發動的第四波ECFA公投提案,總計逾四十三萬人次參與連署,但 都被馬政府主導成立的公審會十幾人駁回。
公 審會這次駁回ECFA公投案的主要理由,強調人民提起之複決提案,應對政府政策方向持反對立場,並爭取人民之同意而通過,但此提案主文卻以正面表述之命 題,交付公民為行使同意或不同意之投票,致使即便投票通過,亦絲毫不能改變政府現行政策,故此提案非屬公投法第二條所定「重大政策之『複決』」。 ....
回 顧綠營推動ECFA公投的過程,可說是幾經波折、屢敗屢戰,從前年至今,民進黨與台聯先後提出四次ECFA公投案,參與連署的公民合計超過四十三萬人次, 但每次都被公審會十餘位委員投票駁回,民進黨與台聯也都曾為此向政院訴願會訴願,也全被訴願會駁回,人民欲對ECFA行使公投權,竟難如登天。
... 台聯決定 ... 未來將改由其他途徑,包括結合社會力量,日前完成連署的廢公審會公投提案,並將適時遞件,凸顯公審會制度的不合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