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uesday, March 15, 2011

德國暫緩核電廠延役

[中央社2011Mar15]

德國政府10年前曾決定,到2021年要關閉所有的核能電廠。

梅克爾政府去年促成通過1項政策,將德國全國17座核電廠的使用期限平均延長12年。

日本核電廠發生爆炸事故後,德國反核團體極力呼籲直接廢除核電廠延役計畫。

德國總理梅克爾(Angela Merkel)表示,德國將把延長國內核電廠使用年限的決定擱置3個月。

歐洲能源委員會(European Energy Commission)德國籍委員歐汀納(Guenther Oettinger)今天表示,必須嚴格檢查德國老舊核電廠的安全性,如有必要,他不排除關閉核電廠的可能性。


[另消息 前幾天 從印象]

台灣馬政府要延長使用(部份更新後)核一廠20年(現已經30幾年了?)
好像也要延長使用核二; 記不清楚

中國計畫要蓋100多座核電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