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hursday, March 10, 2011

台中都三長請辭為胡擋火


〔自由時報 2011Mar10 記者唐在馨、張菁雅/台中報導〕台中ALA PUB大火奪九命慘劇,各方要求究責的怒火愈演愈烈之下,台中副市長蕭家淇、經發局長朱蕙蘭及都發局長黃崇典,已向市長胡志強遞出辭呈,以示負起監督疏失的責任;但胡志強說,他要等火災調查結果出來後再處理。立 法院民進黨團幹事長高志鵬表示,請辭一定是因政治責任,豈有說要負政治責任,卻還要等調查報告出來 ...  。


[自由時報 2011Mar10 記者唐在馨/特稿]  昨天請辭的三位官員中,蕭家淇、黃崇典本身都具有公務員資格,因為擔任副市長及升格直轄市後改任政務 官。而政務官移送懲戒只有三種可能,第一,不懲戒,第二,記申誡,第三則是撤職;不懲戒及申誡,對這兩人的公務員資格都不會有影響,最嚴重的是撤職,起碼 有一年以上不能再任公務員,但懲戒期滿,仍可恢復公務員資格。朱蕙蘭本來就是以政務官任用,並沒有公務員資格,若請辭獲准,就沒在公務體系了,移送公懲會「並沒有意義」,但還是可以移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