Friday, April 29, 2011

228受難者家屬告KMT二審敗訴

所以如果真的要賠(有加害者)或補償(沒人認錯)的話 是全民買單
然後 他馬的 會道歉並裝無辜地再說一次: 我那時還小,這幹嘛呀? 

〔自由時報 2011-4-27 記者楊國文/台北報導〕「二二八事件」受難者家屬,認為政府與時任國民黨主席的蔣介石、相關官員有疏失,讓受難家庭一輩子背負叛亂份子包袱,訴請國民黨登報道歉、並捐出廿億元(給財團法人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)。高等法院審理認為,無證據指出事發時蔣介石是以國民黨主席身分指揮執行公務,國民黨也無連帶賠償責任,昨判王不纏等受難者家屬敗訴;本案可上訴。...

國民黨則主張,國民黨不可能侵害受難家屬權益,且卅六年時國民黨雖然是執政黨,但非政府本身,且損害賠償的請求權已失效。本案一審判決受難家屬敗訴,王不纏等二二八事件受難家屬不服上訴高等法院。高院合議庭認為,不能因蔣介石同時具國民黨主席身分,就認定蔣是以國民黨主席身分指揮執行公務,且縱使蔣以國民黨主席身分指揮,並以其公務員身分對受難者有侵權行為,尚無證據證明和國民黨有何關連。 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