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aturday, May 14, 2011

廢四機7月起回收

〔中央社〕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資源回收管理基金管理委員會今天表示,回收廢電視機、廢電冰箱等業者,若在消費者購買新機時不得拒絕處理廢機;環署並要求業者7月起須申報回收數量及狀況。環保署資源回收管理基金管理委員會執行秘書馬念和表示,家中若有廢電視機、洗衣機、電冰箱及冷暖氣機(簡稱廢四機)要更換,業者到府安裝時不可以拒絕消費者的要求回收舊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