Wednesday, May 25, 2011

江國慶案未起訴陳肇敏等官

 

自由時報 【2011/5/24 16:39】 〔本報訊〕檢方今天偵結空軍作戰司令部謝姓女童遭姦殺案,並依殺人罪嫌起訴前士兵許榮洲,認定當年遭槍決死亡的士兵江國慶非凶嫌,為軍方誤殺,江國慶的母 親王彩蓮聞訊感動地表示,「終於還江國慶清白」,至於當初逼供涉案的軍官,檢方以逾追訴時效、罪證不足為由,給予不起訴處份,讓江母十分不滿。 ... 王彩蓮表示,江國慶已故的父親江支安當年就告訴擔任空軍作戰司令的陳肇敏,希望陳肇敏能查明真相,但他卻不理會;檢方現在證實是冤殺,她更無法接受,宣稱一定要告陳肇敏,絕對不會原諒他。 ... 她很感謝義務幫忙的15位司法改革會成員,至於是否控告當初的關係人或聲請國賠,將由律師全權處理。

〔自由時報 2011 May 25 記者林俊宏、林慶川、劉志原、項程鎮、楊國文、陳慧萍、羅添斌、范正祥/台北報導〕沉冤雖得雪, 「狗官」卻難懲!  ...  諷刺的是,江國慶當初被拘禁時,陳肇敏曾拍他的肩膀安慰「男子漢大丈夫知錯能改還有救」,後來還對江說「我會救你」,但江國慶自白後,一路遭軍法官判死刑, 檢方昨在起訴書痛批陳肇敏「為達偵破目的可以罔顧程序正義」,身為主官,急功破案,指派不具偵辦權的反情報隊主導偵辦,導致江國慶遭錯殺,故將九人全部移 送監察院。然而,參與江國慶案的查案監察委員馬以工強調,依「公務員懲戒法」第廿五條規定,違法失職行為「超過十年」就無法追究行政責任,「監委也無能為 力」、「刀不在我手上」,目前只能靠「輿論制裁」。...  針對此一結果,民間司改會指出,「完全不能接受」江案刑求屬實卻無人負責的結果,要求檢方應依刑法第一百廿五條「濫權追訴致死罪」,起訴包含前國防部長陳肇敏在內的軍官,並指這部分罪責追訴時效還沒過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