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uesday, June 21, 2011

北監不核准扁獄中寫專欄

把新聞帶看完; 你覺得獄方有依法行政嗎?
沒有的話就是侵犯人權, 這是違法違憲的

蘋論:阿扁的憲法權利呢   2011年 06月21日   " 被法官判決褫奪公權,是不是等於褫奪人權、褫奪言論自由權?如果等於,那豈不表示有關規範罪犯的《監獄行刑法》大於《憲法》?陳水扁坐牢期間不斷寫作,除了公開刊登在網路平台上,也出版了好幾本書。這件事從未出過問題,直到《壹週刊》宣布要請扁寫固定的專欄為止。 由於《壹週刊》沒有收到扁的稿子,去問台北監獄;北監祕書蘇坤銘告訴週刊:扁的文章內容會引發政治效應,造成社會分歧,對社會穩定並無幫助,也影響主管機關信譽。為了可以讓扁在獄中安心服刑,因此不予通過第一篇文章;未來扁的文章將逐篇審核。 ...   "