Wednesday, March 31, 2010

台灣開放活魚搬運船單向去中國回程不得載貨

開放活魚搬運船登「陸」 恐成走私漏洞

〔記者鍾麗華、黃旭磊/綜合報導〕漁業署昨天宣布台灣的活魚搬運船可直航中國十一個港口 [但回程不得載運中國貨品進港]。學者擔心會增加中國水產品侵台[走私難防],並引發疫病傳入,漁商更憂心內銷量少,魚價可能上揚。

漁業署表示,中國允許台灣活魚搬運船可以停靠包括福建、廣東、浙江等十一個港口。 ... 至於搬運船業者,須裝設船位回報器(VMS),回程不得載運中國貨品進港,海岸署也會加強管制。

但陳李農改 ... 要防止走私很難,因為搬運船載回的中國漁獲,可能在進港前,已先在海上進行小額貿易 [聽說行之有年了],賣給台灣另一艘出海捕魚的漁船 ...

中國 ... 當地養殖魚池藥物殘留嚴重,曾發生客人誤食孔雀石綠中毒事件,政府應該重視化驗等相關問題。 ...

http://libertytimes.com/2010/new/mar/31/today-life3.ht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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啊 漁業署是不是頭殼壞去 規定業者要空船回程 誰付油錢咧
我當然不是專家 但至少考慮 比如說
採正面表列 或事先申請 可攜回項目及數量 不一定是農漁貨
但回台入港後 還是要報關,查私,與檢疫

可是呢 話又說回來 中國的黑心商品多 (e.g.,三聚氰胺)
這類的平行輸入將來出事後責任歸屬怎辦?
台灣有相關法條嗎? 還有 中國會理你嘔?

所以 我認為
[1] 應先處理 黑心商品 以不亞於國際的嚴格標準
要求所有進口物品 受檢 (這是主權的表現)
對於有不良記錄的 國家 公司 通路 類似製品 已被國內外通報 等
應提高 抽驗的比例 直到改善或禁止進口 (信用問題,風險管理)
[2] 國際糾紛調解仲裁: 若出事了 如何請求賠償?
[3] 還有 老問題了 (執行力): 到底抓走私有力沒? 在 海關 與 海防
已經在市面流通的 有在抓嗎?
執法人員夠嗎? (預算常不足;黑道也會威脅)
[4] 把 [1-3] 弄好了 再去處理其它例如上述的實務問題