但官員表示,依《公務人員保障法》、《司法人員人事條例》,法官休職處分結束後,可在三個月內申請復職,原機關不能拒絕,須在受理申請後三十天內通知其復職,換句話說,最高法院至遲本月底前就得讓蕭回任,而對問題法官設有退場機制的《法官法》,要等明年七月才施行 ...
昨《蘋果》到蕭仰歸住處,蕭透過對講機表示拒訪。民間司改會執行長林峯正抨擊:「這是公懲會輕罰的後果,關說的法官不可能獲得人民信任,若蕭真的復職,司法院就等著面對外界批判。」 民眾陳志明質疑:「法官為兒子案件關說,為什麼只停職六個月?我們的體制對公務員太好了。」司機喻湘洲抨擊:「這種人若能繼續當法官,誰都可以當了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