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aturday, August 27, 2011

扁的國務機要費更一審宣判

PTS  新日期:2011/08/26 22:15   扁家弊案,去年11月 ( ... 龍潭購地案和陳敏薰買官案三審定獻,扁珍都被判刑,合併執行17年半, ... 不過) 國務機要費案、海外洗錢和南港展覽館三大案發回更審,上午高院更一審宣判, 前總統陳水扁也親自出庭,聆聽判決,10點鐘審判長沈宜生宣判,國務機要費,陳水扁貪污的部分,在一審被判無期徒刑,二審改判20年有期徒刑,不過在更一審出現大逆轉,改判無罪,原貪污判決撤消,不過陳水扁、吳淑珍、馬永成、林德訓、陳鎮慧等五人,分別以偽造文書罪被判刑。針對高院合議庭更一審,陳水扁吳淑珍貪污部分無罪,只就偽造文書罪判刑10個月,特偵組表示,判決落差太大,將在收受判決後提起上訴。  ...   記者陳姝君張國樑台北報導