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uesday, May 25, 2010

真空豆製品 若常溫販售 需殺菌認證

〔中央社〕肉毒桿菌中毒事件接二連三,衛生署今天邀請專家及業者討論後決定,真空包裝的即食黃豆製品,應經過殺菌認證,才能常溫販售,否則應全程保冷,違者將開罰。

黃豆製品相關公會、食品協會、專家學者及縣市衛生局下午參與這場「真空包裝黃豆即食食品安全管理業者說明會」。衛生署強調,全台只有2家業者的即食黃豆製品通過商業殺菌認證,可常溫販售,其他冷藏製品都須「冷鏈管理」。

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科長劉芳銘晚間指出,未符合商業殺菌的業者,可採降低酸鹼值、提高鹽度、降低水活性或降低溫度等作法,預防肉毒桿菌中毒;如果採降低溫度,製造、配送、貯存、販售過程皆須全程攝氏7度以下,此為冷鏈管理。
 
至於是否明定真空即食包裝黃豆製品不能再標示「開封後即可食用」,業者看法不一。食藥局食品組長蔡淑貞表示,會建議業者標示「需加熱煮熟食用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