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unday, May 9, 2010

中國緊急召回在台涉竊官員

〔自由時報 記者羅添斌、林恕暉、王錦義、吳正庭/綜合報導〕在台涉及偷竊,但獲檢方不起訴並釋回的中國福建泉州市官員倪子川,行程原訂在十一日結束離台。但據指出,中國當局警覺顏面盡失,並考量倪子川若還留在台灣,事態可能會被擴大,決定將倪子川召回處置,倪子川昨提前離境,並走小三通管道,自金門返回福建泉州。

倪子川此行是與多位中國工商人士於本月三日來台,原訂十一日返回中國,而在前天發生偷竊案被移送檢方處理後,消息很快就傳到中國主管部門,台辦系統前天深夜還緊急說明,指倪子川當天是一時忘了付費所致,並非有意偷竊。(他不是之前在電視上承認說什麼一時興起順手牽羊的?)

新竹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兼發言人黃建麒回應指出,依刑事訴訟法第二五三條規定,檢察官對輕微犯罪情形可做出職權不起訴處分。... 檢察官可依職權裁量決定,不對犯罪嫌疑人提出追訴。

民進黨立委蔡煌瑯昨痛批說,竊盜罪是公訴罪,為何只有中國人例外?根本是選擇性處理。蔡煌瑯質疑,過去曾有中國人到軍事基地拍照,也觸犯公訴罪,最後也放水,種種案例會讓中國遊客覺得不守法也沒關係,藐視台灣法律,未來若兩岸交流更頻繁,對於整體治安將有不利影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