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unday, May 2, 2010

那隻馬的話

十年前921時 台北的東星大樓倒了
去年(還是今年初?)才完工 但尚沒有人遷入
(好像有工程尾款的問題 誰該出錢 記不清楚)
但我今天才注意到 原來國賠住戶二審贏了
但北市還是要上訴 住戶累了 只好和解
(錢後來有拿到 但不叫國賠; 市長, 郝龍彬)
十年前的台北市長是 ... 馬英九

豐丘明隧道前山崩 7(?) 人被埋死了 (多為原住民)
有人在電視前答應"協助國賠" 結果敗訴了(不知幾審)
那個人是誰?  "總統" (驅長) 馬英九

國賠是公務單位因失職導致人民的損失甚至死亡時
國家(用納稅人的錢)來賠償 也就是 負責單位認錯
那請問前面的例子繼續上訴是什麼意思?

當你聽到馬英九說 "我不會出賣台灣(的主權) ..."  能信嗎?
他的話 還是要注意 但別信它 倒是要比對中國說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