Wednesday, May 19, 2010

汰換老舊鋼瓶

〔自由時報 記者陳曉宜、林嘉琪、王述宏/台北報導〕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昨天通過附帶決議,要求消防署訂定計畫,於兩年內完成三十年以上、共一百九十四萬支瓦斯鋼瓶汰換。消基會曾召開記者會砲轟政府未曾祭出老舊鋼瓶的具體管制作為,並以他國管理瓦斯鋼瓶經驗指出,中國規定鋼瓶年限為八年得退場(立委田秋堇則說是十年),日本則以昂貴的檢驗費用約束業者自動汰換廿年以上的老舊鋼瓶。消基會董事長謝天仁昨表示,台灣優先汰換三十年以上鋼瓶的決策雖已有進步,但與先進國家相比仍然落後許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