〔自由時報 2010 Dec 28 記者劉力仁、鄭琪芳、謝文華/專題報導〕救國團不僅其「公益團體」屬性引發爭議,占用國有土地問題,也始終難釐清。最新一起是位於台北市松江路精華地段的救國團總團部志清大樓,國產局認定是「占用」,已列入訴訟追討對象,近日將正式提告。
救國團志清大樓位於北市松江路、民生東路口,... 土地公告現值六.六億元。救 國團主任張德聰說明,志清大樓產權分為三部份,一是榮工處、一是中央社、美聯社等,救國團總部所有產權僅佔三分之一,包括建地和興建費用,是在民國六十八 年時以救國團自有經費購買,當年因救國團為法人組織,依法不得登記產權,協調登記在教育部之下,多年來,救國團盼教育部移轉產權至救國團名下卻未解,至今 仍努力與教育部溝通。
不過蠻野心足生態協會秘書長林子淩表示,行政院於民國六十八年核准志清大樓興建,民國七十八年房子完工登記,權狀登記房子所有權是「教育部」。 ... 當年中央社及救國團,先以土地作價,再由國庫撥款補不足,國庫共撥款一億八千萬協助興建,救國團跟中央社一毛未出,救國團卻分得三千零二十坪面積。
繼續追下去,九十四年六月十四日,教育部將志清大樓產權移交國有財產局管理,救國團使用這棟大樓二十幾年,在台北精華地段經營補習班、旅行社,沒付過一毛錢租金,這是百分之百侵占國有財產!根據調查,目前救國團向國產局承租的國有地,包括天祥青年活動中心、墾丁青年活動中心、宜蘭學苑、嘉義學苑等;位於北市北市精華地段、敦化北路的台北學苑,土地是國防部所有,估計市價逾百億元,經追討,預計十二月三十一日點交歸還國防部。
此外,救國團劍潭青年活動中心的經國大樓,當年由僑委會與教育部出資興建,竟遭轉為救國團財產,民進黨執政時提告追討部分產權。救國團指,劍潭中心地上物產權,僑委會部分已由救國團依法向國產局價購。教育部部分,現正進行訴訟程序中。立委林淑芬表示,歷屆立委都曾對救國團占用國有土地,或政府機關不當撥用土地供救國團使用提出質詢,但一切都如「狗吠火車」,不了了之。
[2010 Dec 28]